首页 公司

福喜案一审判决:两公司被处罚金共240万元

2016-02-16 16:19:52 来源:互联网

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2月1日下午对福喜案作出一审判决。

  据新华社2月1日报道,2016年2月1日,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、福喜食品有限公司、被告人杨立群、贺业政等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。

  法院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两家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;澳籍被告人杨立群等十人均被判有期徒刑。其中杨立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,驱逐出境。贺业政等9人被判二年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8万至3万元不等。上述9人中有4人适用缓刑。

(责任编辑:yuan4ren

推荐频道

请使用底部浏览器自带功能分享

分享至

微博

QQ

朋友圈

微信